公示!鹰潭市阳之光舞蹈培训中心注销办学许可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鹰潭市阳之光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,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,请与月湖区教体局联系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。
自本公告之日起,鹰潭市阳之光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不再具备办学资质,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和印章同时作废,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。